你的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党建工作
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表日期:2016-04-29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5]51号),现就加强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承担着重要任务。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根本保证;是把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扩大党在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凝聚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力量,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2、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为基础,以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为重点,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过硬,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过程,更好地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坚持从严从实,把握特点规律,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积极探索符合社会组织实际的方式方法,防止行政化和形式主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管理体制不够顺畅、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组织覆盖不够全面、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难题,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社会组织情况开展工作,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明确社会组织党组织功能定位

4、地位作用。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着眼履行党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严肃组织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要按照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积极拓展党组织的服务功能,贴近实际、贴近党员、贴近群众,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

5、基本职责。(1)保证政治方向。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2)团结凝聚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关心和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汇聚推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3)推动事业发展。激发从业人员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帮助社会组织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4)建设先进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5)服务人才成长。关心关爱人才,主动帮助引导,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支持和保障各类人才干事创业。(6)加强自身建设。创新组织设置,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企业是履行义务,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基层组织工作。

三、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6、理顺管理体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区域兜底。地方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其中,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负责,区县及以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各区县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负责。按照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理顺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科学分类管理: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含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由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管理,基金会党建工作由民政部门党组织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由所在地党组织管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党组织兜底管理。

7、明确管理职责。管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动态掌握社会组织基本情况;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的群众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审核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指导做好党的建设的其他工作。

8、稳妥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在推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中,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与社会组织原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要密切配合,稳步推进,有序衔接,确保脱钩不脱管。对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可按行业相近、业务相关原则,依托较大的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进行管理。

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9、准确掌握社会组织及其党建工作情况。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要会同民政、工商、司法、财政、税务、教育、卫生计生、人力社保等职能部门,整合力量和信息资源,健全完善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动态掌握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撤并或注销情况及党建工作情况,做到在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员工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0、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坚持应建尽建原则,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都要按照党章规定组建党组织。从业人员较多、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组织,特别是组织结构紧密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原则上应单独组建党组织。规模小、党员少的社会组织,可按就近就便原则组建联合党组织。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各类街区、园区、楼宇等区域,可组建区域性党组织。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的行业,经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批准,可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性党组织,对会员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或管理。加强对新建党组织的跟踪指导服务,切实巩固组建成果。

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登记和审批机关应督促推动其同步建立党组织。社会组织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上级党组织应及时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变更或撤销作出决定。

11、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进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对规模较小、人员较少的社会组织,可依托区域性、行业性党组织推动党的工作全覆盖。

五、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规范化

1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紧密联系社会组织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按照规定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定期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引导党员守纪律、讲规矩,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13、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以党性教育为重点,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内法规等为主要内容,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员素质。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讲课制度,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等形式,积极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着力保障和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发挥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强化党员管理监督,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主要劳动(工作)关系在社会组织且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应将正式组织关系转入社会组织党组织;暂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参加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接受教育管理。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真心关爱服务党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14、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大在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教育培养,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人才向党组织靠拢,注重把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员骨干培养发展为党员,注重在没有党员或只有个别党员的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

15、拓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坚持围绕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开展党建工作,推行社会组织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应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可邀请非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推动党组织活动与社会组织执业活动、日常管理、文化建设等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坚持贴近职工群众需求开展党建工作,密切关注职工群众思想工作实际,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组织开展群众欢迎的活动,提供群众期盼的服务,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落实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突出社会组织特点开展党建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专业特长,积极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主动与社区和其他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挥社会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党员在从业活动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党组织活动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两手抓、两促进。

六、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障

16、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优配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一般从社会组织内部产生,提倡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可从管理层中选拔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提请上级党组织选派,再按党内有关规定任职。

17、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适应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需要,坚持专兼职结合,多渠道、多样化选用,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充分发挥其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作用。把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范围,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效开展培训。培训工作由党委组织部门和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民政、工商、司法、财政、税务、教育、卫生计生、人力社保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激励相结合,建立健全管理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使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应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根据实际给予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适当工作津贴。注重推荐优秀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员,作为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人物人选。建立党组织书记职务变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制度,党组织书记工作遇到困难或因坚持原则遭受不公正待遇时,上级党组织应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帮助和支持。

18、夯实基础保障。建立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社会组织应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可按照有关规定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社会组织党员上交的党费全额下拨,党委组织部门可用留存党费给予支持。上级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给予必要补助。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上级党组织从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整合各方资源,在社会组织和非公企业相对集中的园区、商圈、楼宇等区域,统筹建设区域性、综合性、开放性的党群服务中心,推广使用重庆市服务群众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完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拓展党组织服务群众功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和群团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场所公用、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活动,建好用好重庆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网,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七、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19、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把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党委组织部门和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加强具体指导,并直接联系一批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影响力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民政、工商、司法、财政、税务、教育、卫生计生、人力社保等部门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共同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0、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教育引导。党委组织部和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统战部要做好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团结、教育、服务工作,增进他们对党的感情和政治认同,引导他们主动支持党建工作,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将有关内容写入社会组织章程。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评先评优和政治安排,相关部门须事先征求同级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意见。党委组织部和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统战部要严格审查把关,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党建工作等情况。

21、狠抓督促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注重上下联动,及时沟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动态信息,研究部署重点任务,总结推广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先进典型,营造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版权所有:365bet线上开户?? 重庆市总商会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59号5楼????? Tel:023-67516135????? Fax:023-67516135

邮编:400020   渝ICP备12005486号